
●如果在绿卡获批后,申请人立即辞职或根本没有履行雇佣承诺,就可能引发移民局的审查,怀疑申请人是否从一开始就没有意图履行协议。这种情况下,移民局可能质疑申请意图的真实性,甚至会欺诈为由重新审查绿卡资格,美国移民政策强调双方的契约精神。这不仅适用于EW3也同样体现在其他移民类别中。例如EB1类别,移民局会审查申请人是否真正按计划赴美从事专业工作,EB5类别会对投资项目的就业创造目标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申请人遵守承诺。

以上是给大家介绍的【美国EW3项目为什么要去雇主处工作一年?】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种移民项目的话,可以咨询专业的移民机构。我们美福国际专注海外移民服务,主要有【美国EB-1A杰出人才移民】、【美国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】、【美国EB-3技术移民】、【美国EB5投资移民】多种热门移民项目,还拥有自己的美国律所,为移民客户提供前期咨询,深入的移民评估,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项目。